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期待已久的寒假又來臨了,時下年輕人盛行打工,其父母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呢?國稅局特此說明,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父母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記得要請子女說清楚講明白打工的薪資所得,並合併報繳,



千萬別以為只是打工而已,有時積少成多,還是有可能涉及漏報,屆時違反所得稅法規定,除須補繳稅外還要被處罰鍰可就冤枉了。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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