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報稅 短漏報只補不罰

記者: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95年度所得稅與房屋稅同步自今(1)日開始繳稅。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多多利用網路申報所得稅,自今年度開始,凡納稅人短漏報所得屬於可上網查調的憑單資料,不論短漏報金額高低,

都僅補稅不予處罰。



財政部同時提醒民眾,95年度所得稅與房屋稅已自即日起受理申報,繳稅截止日都至5月31日為止。

所得稅屬於自動申報制,民眾應在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與繳稅的手續;

房屋稅則為底冊稅,尚未收到房屋稅單的民眾,也應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稅單繳稅。



去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選擇以網路做為報稅工具者,總共有223萬件,占總申報件數的43%。

財政部已要求全國五區國稅局今年需再拉高網路報稅的比率。

同時,財政部並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針對可以透過網路查調的資料,一旦發生短漏報現象,只要透過網路報稅者,一律都免罰。



新修正的稅務違章案件減免罰標準,增列納稅人自今年申報95年度所得稅開始,凡透過網路報稅,有兩大類所得短漏報將可享有免罰:



一、屬於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的受託人依法應彙報稽徵機關的各類所得暨免扣繳憑單

(不包括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9A的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

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的所得資料。



二、屬於納稅義務人依規定向財稅資料中心或稽徵機關查詢,而該機關未能提供的所得資料。



財政部說,除了以上兩種短漏報所得可以免罰之外,私立團體、私立學校、私營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

沒有依限填報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等情形,減罰門檻亦已下降。

原本規定給付總額逾7,500元者,才能按應處罰鍰減輕二分之一,修正後減罰門檻降至給付總額逾1,500元,就可以按應處罰鍰減輕二分之一。



不過,因為私立學校等機構團體未依限填發扣繳憑單的減罰門檻已經下降,原本授權稅捐機關就每案應處罰鍰未達1,000元免罰的規定,

也隨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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